14:00
嗡嗡嗡!
手機鬧鐘準時響了起來,我放下了手中的檔案,看向了窗外。
立春的季節,細雨霖霖,經斜風的打擾,灑落到透明的玻璃上,像一道道劃過的刻痕,清澈透亮。路過的越野車從街道疾馳而過,帶著呼嘯的風雨,穿出片片霧層,而閃爍的尾燈,折射出霓虹的色澤,模糊朦朧。打著黑色雨傘的女人,一手強撐著歪斜的傘柄,另一隻手緊緊環抱著自己的腰部,高跟鞋踩過剛形成的小水坑,發出綿柔的水聲。
和啟初上次的見麵,已經過去了整整一週,我依然清楚的記得當他說到想殺了她的時候,眼神是如此果斷,不帶一絲猶豫。
我從來不知道恨一個人可以這般強烈,可以這般長久,而且恨的還是自己的情人。
愛不是應該溫暖的嗎?情人的溫度不是能驅除一切寒冷嗎?
因為我也曾經和一個女孩在大雪紛飛的季節深擁過,我還記得她輕張嘴唇,捧著我被凍僵的雙手,不斷的嗬著熱氣。我還記得親吻的時候,她嘴唇的溫熱,兩人急促的呼吸將彼此的鼻端,捂上了一層淡淡的水霧。我更記得她將掖在牛仔褲中的淺色毛衫掀開,拉著我冰冷的手,緩緩的放到了她的身軀上,那一刻的炙熱,讓我捨不得抽回,卻忽略了因突然的冰涼,她微微緊縮的臂膀。
直到現在,每當我回想起來,我才明白那可是零下15度的寒冬,那時候的鄭開大道已是厚雪成尺,她是最怕冷的…
這一刹那,我似乎也像啟初那般,深陷在過去,久久不願回過神來。失去的永遠是在後知後覺中,才覺得彌足珍貴,每個人都是。
我是一名偵探,嚴格來說,是私家偵探。警方找到我,希望我在這個神父身上找到失蹤女孩的線索,畢竟這個神父和女孩有著不一樣的關係,剛開始他們也審問過這個神父,但卻問不出絲毫的頭緒,更何況冇有直接證據,也隻能懷疑,所以最後隻能將他放了。
啟初走的時候,對我說:“如果你有時間,可以將我的事,寫成故事嗎?”
我答應了他,因為我知道,他不是捨不得那個鳥人,而是捨不得那份回憶,他付出了所有,卻換回來的一灘屎尿般荒唐的結果,他想做的無非隻是讓文字記載和呈現出那再也回不來的愛。
所以我決定將自己手上的工作推遲一番,用他的雙眼、他每一次的心臟跳動和每一次的無言作為第一人稱,來寫出來,給他或者他們或所有人作為一張“老照片。”
另外,再重申一遍,心臟病及不滿十八歲青年,聽哥哥的話,請勿再讀下去了,他所經曆的世界遠比你想的要肮臟、邪惡、血腥、墮落。
這是起初神父的獨家故事,這些事你們可以純粹當作一個電影或者精彩短片來看,其中細節就不要深究了,因為我已經采訪他時刻所說的全部內容都梳理了十遍,我很想找一個藉口反駁他的真實性,比如他是神經病,或者他冇睡醒。
但縱觀檔案資料,極其扯淡又極其合理!
這不可信又完全可能!
那就開始吧…